□舒聖祥
  總投資87億元、穿越晉西黃土高原和呂梁山山地的太原至興縣鐵路工程,平均每公里需要建設六個涵洞,涵洞的關鍵部位台背本應採用優良材料填築,卻被大量就地取材的黃土所替代。施工者實名舉報,說這等於是泥巴糊的涵洞,連豆腐渣都不如會出大問題,“經常夢見涵洞一下就塌了,被噩夢驚醒”。(6月30日《經濟參考報》)
  投資巨大的鐵路項目竟然是“泥巴糊的涵洞”,黑心工程的惡行令人憤怒至極,也讓公眾對鐵路項目建設中的黑幕重重,禁不住要浮想聯翩。
  三年前,總投資23億的東北某重要鐵路項目,被層層轉包、違規分包的新聞曝光。這個鐵路項目的特大橋,竟被分包給一家“冒牌”公司和曾做過廚師、“完全不懂建橋”的包工頭;本應澆築混凝土的橋墩,竟在工程監理的眼皮底下,被偷工減料投入大量石塊,以致於一位施工人員直言:“將來這趟火車通了,我可不敢坐。”
  這和本次太興鐵路項目“泥巴糊的涵洞”何其相似!所幸,兩個項目都有“被噩夢驚醒”的施工者站出來舉報,要不然這樣偷工減料的鐵路項目,也許一直要等到釀成嚴重事故的那一天,才會以令人震驚的慘劇為人所知。但施工者站出來舉報畢竟是需要極大勇氣的,“火車通了不坐”的明哲保身之外,會不會還有更多有隱患的項目不為人知?
  讓人困惑的是,既有業主單位,又有施工監理,為什麼施工單位胡作非為卻可以輕鬆過關?除了良心不安的施工者出面舉報,難道“泥巴糊的涵洞”遭遇的完全是“泥巴糊的監管”?具體到太興鐵路,施工單位當時是如何中標的非常值得懷疑,業主單位負責人竟然不分青紅皂白動手毆打記者,更讓人懷疑背後可能存在的鏈條性腐敗。換言之,這不是施工單位一個人在偷工減料,這是施工單位、業主單位、監理單位的合謀。
  針對屢有曝光的鐵路項目偷工減料,不能再像三年前那樣就事論事,非常有必要舉一反三。鐵路項目偷工減料,都等著施工者去實名舉報,公眾實在等不起;最需要的是完善監管制度,嚴格法律懲處。事實上,“泥巴糊的涵洞”就是草菅人命的節奏,就是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。對這樣的黑心工程,絕不能只要求“不合格工程返工處理”,必須對相關責任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嚴肅追究刑責。  (原標題:“泥巴糊的涵洞”是草菅人命的節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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